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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002730)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
电光科技电光科技(SZ:002730)2025-07-31 17:01

信息报告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有报告义务[3] - 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7]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8] 信息披露 - 证券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7] - 需披露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长审定,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存在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信息[17] 内部管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布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等[16][17] - 处理重大信息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18] - 重大信息公布前相关人员不得外借文件资料、泄露报表数据[18] 违规处理与奖励 - 内部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将受处分[19] - 公司设立内幕交易举报专项奖金[1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