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600735) - 新华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树艳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树艳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亲属不具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符合要求[3] 不良记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专业经验 - 被提名人在会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