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601020) -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亚太矿业评估值34.14亿元,公司拟3亿元收购其11%股权[7] - 交易完成后,公司、广西弘安、广西地润、贵州地矿对亚太矿业持股比例分别为51%、24%、19%、6%[7] - 前次交易公司获亚太矿业40%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51%股权[27] 交易相关安排 - 2025年7月24日,亚太矿业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涉及股东股权转让等议案[10] - 修订后亚太矿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收购完成后公司提名董事占4席[10] 控制情况 - 收购完成后公司能控制亚太矿业股东会表决权、董事会决策及经营管理层[11] - 交易完成后公司拟增派2名董事占4席控制决策,聘任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增强管控力[14] 过往股权情况 - 2020 - 2021年广西地润分两次将亚太矿业40%股权过户至公司[27] - 2020年12月18日,广西地润与广西弘安约定置换21%股权[19] - 2021年1月5日明确股东表决权占比:公司40%、广西地润30%、广西弘安24%、贵州地矿6%[21] 股权状况核查 - 前次40%股权和本次11%股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或潜在纠纷[27][31] - 除已披露的21%股权代持外,广西地润、广西弘安所持亚太矿业股权无其他代持情形[33][36] - 经办律师认为交易真实,除已披露代持外无其他代持及争议[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