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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硕科技(3012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美硕科技美硕科技(SZ:301295)2025-07-31 18: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决策规则 - 董事会决议一般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担保等特定事项要求更高[5][6][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决定[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6] 会议制度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4]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其他规定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表决规则[1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2]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0]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