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重大诉讼涉案标的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6] 信息披露与报送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8]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10] - 特定重大事项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0]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2][16]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报送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9] 其他规定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子公司[2] - 财经类媒体接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负责[3] -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相关资料需审核[3][4]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9] - 高比例送转股份指每十股获送转合计达或超五股[10] - 年度报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16] - 股东擅自披露内幕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