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7] - 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7] 关联担保与审议流程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按程序确定是否回避表决[1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8]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不计算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12] 审查与保护 - 公司审计内控部每季度审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2]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3]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5] - 非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参股或分红比例计算数额比照规定执行[15]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管理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5] - 关联交易管理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16]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6]
江波龙(3013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