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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江波龙江波龙(SZ:301308)2025-07-31 18:31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7] - 任期内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另有承诺除外)[9]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份[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份[11] 股份锁定与增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的,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3]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的,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3] 公告披露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5]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等情况需披露相关公告[16][17] - 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0][2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2] 责任与管理 - 公司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和信息[25] - 董事、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8][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