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 - 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6] - 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6]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1]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2] - 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16] 审计实施要求 - 实施审计前三至五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除外[16] -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和回避制度[8][10] - 公司应保障审计工作费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8][14]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项目结束半年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8] - 财务审计报告和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10年[18] - 涉及刑事诉讼案件及监察底稿等文档永久保存[18] 审计责任与制度执行 - 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21] - 制度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0] -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审计配合与处理 - 各部门等应配合内部审计机构检查监督,必要时定期自查[17] -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做好接受审计准备并提供资料[18] - 内部审计可采取就地审计和报送审计方式,就地审计时被审计单位提供条件[19] - 对拒绝或拖延提供资料等行为,内部审计部门可提处理建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