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1914.5267万元,股份总数41914.5267万股[6][12] - 发起人蔡华波、李志雄、蔡丽江认购股数分别为2777万股、400万股、250万股,股权比例分别为50.1426%、7.2225%、4.5141%[13] 股份与资本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资本可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治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公司15日内答复[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法董事等提起诉讼,相关方30日内处理[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公告[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76][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7][7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并经股东会批准[102]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日通知[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8]
江波龙(301308)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