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3004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未按规定披露等,或有事项涉及金额占净资产超10%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8]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公司内通报批评等[9]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0] 制度说明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2] - 制度与修订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修订后执行[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