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制度范围与管理 - 制度适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秘书处是监督部门[2] 信息报送与披露 - 知悉重大信息应通知秘书并报送董事长,秘书做好披露[4] - 定期报告公布前涉密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信息[4] 年报信息管理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5]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外部信息处理 - 向政府等部门报送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并登记知情人[5] - 外部单位或个人泄露信息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