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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东土科技东土科技(SZ:300353)2025-07-31 18: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北京东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 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违法行为。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