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3003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7.3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释义 除非本制度上下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在本制度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指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系亲属: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要社会关系: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 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