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数据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29,411,765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7]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等多项重要事项[1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1] -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相关授权可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11]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会议提案与投票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2][2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到合理注意[2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30]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35] - 公司每年按可供分配利润的30%以上进行分配,各年度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提出预案[3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7]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38]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