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船特气中船特气(SH:688146)2025-07-31 18:46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10]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的重大交易(除担保)需报告[10]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审议[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累计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情况需报告[13]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1%以上需报告[13] 其他重大情况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后续质押需报告[18]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18] 报告流程 - 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0] - 重大信息进展出现多种情形需第一时间报告并提供文件资料[21]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按规定履行程序[22] -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22] 责任与义务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对信息真实性等负责并负有保密义务[24]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致公司违规将被追责[24]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