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内幕信息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及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3]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相关 - 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高、控股或实控企业等人员[11] - 董事等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 - 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和备忘录[11][15] - 档案和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5]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密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管理与流程 - 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7] - 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秘[18] - 董秘核实登记表后提交董事长审核报备[19] 制度其他规定 - 各部门可参照制定保密制度并报证券部备案[21] - 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