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等[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涵盖经营管理、环境社会治理等信息[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11] - 证券部需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活动计划和目标[13] - 证券部要进行投资者关系分析与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供决策参考[14]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18]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网站为巨潮资讯网[15] - 董事长或经理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19]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事先公告,事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9]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19] - 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决策[19]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需列明风险因素[19] - 情况变化时公司需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对未完结事项持续完整披露[20] - 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正式披露[20]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素质和技能[23]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行为[23]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