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3009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审计委员会履职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指导监督其开展内审工作[12]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评估报告[19]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9]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22]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会议[25] 诉讼相关 - 接受1%以上股份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请求可诉讼[2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32]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不受限[32]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3] - 成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建议撤换[33]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33]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提交董事会[37] 细则相关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8]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