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300949)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8] 内部审计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10] - 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2]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检查与报告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 审议与决议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5] 责任与奖惩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人[18] - 被审计单位出现重大问题应担责赔偿[20] - 审计发现违规按条款处罚责任方[20] - 受打击报复的内部审计人员可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 - 对有功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等规定执行并适时修改[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该制度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的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