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30094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谨慎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情形[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处罚及立案调查情况[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与期限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5]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改聘应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7] 改聘相关 - 出现五种情况应改聘事务所[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了解原因并评价质量[17]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7]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19]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处理责任人[20] - 事务所严重违规不再选聘其审计[20]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并经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