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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新劲刚新劲刚(SZ:300629)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承诺内容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 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