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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劲刚新劲刚(SZ:300629)2025-07-31 20:0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