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劲刚(3006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劲刚新劲刚(SZ:300629)2025-07-31 20: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