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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科技(8340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流金科技流金科技(BJ:834021)2025-07-31 20:32

规则修订 - 公司2025年7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制度》并更名《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规则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6] - 五类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六种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15]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21]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应晚于股东会通知公告披露时间[23]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连续12个月内公司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5]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6]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应在1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3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 董事长或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42]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9]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4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54] - 因法规修订或公司经营变化修订规则,由董事会提意见报股东会批准[55] - 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