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科技(8340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2025年7月30日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细则当日生效[3]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成员不任高管,召集人为独董会计专业人士[7]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3][14] - 审核财报,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有造假等问题要求更正,完成前不得通过[15]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5]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7]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0][21]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特定股东书面请求提起诉讼[22] - 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22] 其他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北交所规则、公司章程执行[24]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制度自批准日实施[25] - 文件2025年7月31日发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