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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千里科技千里科技(SH:601777)2025-07-31 22: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发生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8]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相关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董事选举规则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7] 费用承担规则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8]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0] 决议规则 - 关联事项形成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形成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决议效力与执行 - 公司应在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2]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4]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8]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其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1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