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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祥龙电业祥龙电业(SH:600769)2025-08-01 16:16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 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 会。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