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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投城开(600322) - 津投城开公司章程(修订稿)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SH:600322)2025-08-01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7月18日获批发行1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05700000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057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及持股比例限制[25][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30] - 股东对公司及他人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9]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公司在6种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80] - 公司党委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81][8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87]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94]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0]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3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3]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