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 - 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提建议[8]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委员主持[10]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0] - 过半数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