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可撤销资格[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