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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洲特材中洲特材(SZ:300963)2025-08-01 17: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7]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17][3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1] 董事任职资格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36] - 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不得担任[5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24]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4] - 特定提议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57] - 董事会秘书提前10日和1日通知定期和临时会议[5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5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0]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4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等事项需特定比例董事同意[6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78]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80][81] - 文档时间为2025年7月,公司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