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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洲特材中洲特材(SZ:300963)2025-08-01 17: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7] 财务报告审核与披露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核财务报告并对真实性等提意见[9] 内部审计与监督 - 设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工作[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1]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通知期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可撤销资格[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披露年报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4] -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14]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审计委员会出意见并公告[14] - 内控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成员有利害关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