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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熊猫(600599) -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熊猫金控熊猫金控(SH:600599)2025-08-01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7]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委会不迟于会前三日[24]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证与其他董事知情权同等[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4]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4]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17]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选择标准和程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