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嘉元科技(688388)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嘉元科技嘉元科技(SH:688388)2025-08-01 17:3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7]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重大投资与利润分配比例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满足条件算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9] - 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其他利润分配规则 - 当年现金分配利润超可分配利润15%或拟分配利润超10%,超部分可股票分红[11] - 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分红低需披露原因[17] - 确定可供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计算现金分红比例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础,股票回购支付现金视同现金红利[19] - 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特定条件下未现金分红或分红低需说明依据及规划[19] - 现金分红金额满足条件需披露偿债等内容[19] - 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可调整政策[21]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条件[22]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3] - 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24]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25]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或修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