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和证券部等相关人员和机构[3]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主体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65]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3]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用新闻发布等代替报告、公告义务[4]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澄清[5]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5]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有证据证明信息涉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7]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业绩预告要求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 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可进行业绩预告[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业绩快报更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9]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若最新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有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2] 重大交易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6]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6] - 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36] 担保披露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公司应披露[36]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 -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8]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3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信息披露职责人员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报告等披露文档报上交所审核登记并公告[54]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46] - 定期报告编制需多部门协作并按程序进行,需在证券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47] - 控股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经多层审核以公司名义发布[48] - 未公开重大信息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不得晚于特定时点[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55]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证券部[49] 信息保存期限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62] - 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6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8]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公司官网、证监会指定报纸和上交所指定网站[65] 时间定义 - “第一时间”指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当日[65]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负责解释[65] 责任追究 - 公司确立未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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