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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上海三毛上海三毛(SH:600689)2025-08-01 18:01

股份发行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重大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满足多项条件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其他事项审议 - 单笔捐赠金额20万元以上或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50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资产核销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15]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定股份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6] 委托出席规则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8]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1]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董事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董事会权限与决议 - 董事会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3] - 公司利润分配等事项,注册会计师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时,先根据审计报告草案决议[24]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有关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3] 会议记录与纪要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23][24] - 董事会秘书可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4] 会议文件确认与公告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4]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事宜,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4] 决议执行与通报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4]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