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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网络(6884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萤石网络萤石网络(SH:688475)2025-08-01 18:1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或累计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长审批[6]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或累计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法人等单笔或累计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市值0.1%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长审批[8] - 与关联法人等单笔或累计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人单笔或累计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经审计或评估,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1]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8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6][17]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10]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9]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