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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网络(6884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萤石网络萤石网络(SH:688475)2025-08-01 1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各股东[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且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此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会议主持人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0]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6]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0]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述职报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