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5] - 交易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财务指标指合并报表财务指标,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6] - 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适用规定,同一类别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7]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规定标准,应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8] - 股权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未变更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9]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后免于披露审计报告[9] -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等按相关金额和指标适用规定[9]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市值比例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0] 对外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确认后成立实施小组或相关部门监管,重大项目可聘请专家论证[12]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因不可抗力无法经营、投资协议规定终止情况出现时收回对外投资[14] - 公司可在发展战略或经营方向调整、投资项目连续亏损且无前景、自身资金不足、公司认为必要时转让对外投资[16] - 对外投资收回和转让时需做好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15] - 投资转让需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17]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科创板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控股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公司[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萤石网络(688475) -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