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总额控制 - 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总额控制[2]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董事会审议担保情形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担保豁免规定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8] 关联人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控股股东等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1] 担保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公司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及时报告[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应报告[25] 子公司担保申报 - 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提前5日书面申报[25] 担保合同管理 - 财务部指定专人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并注意时效期限[20] - 财务部持续关注被担保方多方面情况并报告[21][28] - 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核实审议批准情况[26] 信息披露与风险处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工作[24] - 财务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处理办法经审议后上报董事会批准[21][29]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41]
萤石网络(6884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