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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688819)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能股份天能股份(SH:688819)2025-08-01 18:1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含 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 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 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应当合理、谨慎、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 得有误导性陈述;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得含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揭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增信主体的代偿能力,充分披露有利于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合理决策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