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6037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工作安排 - 每年一季度制定工作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年末一季度完成考核评价和薪酬建议报告[11] - 每年定期考核评价一次,换届和聘任时可专项考核[11]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两日发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细则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修订由董事会提出并批准[19]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