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
股权结构 - 正达经编注册资本1200万元,张利忠、张文娟分别持股90%、10%[6][7] - 本次增持前正达经编持股6992万股,占比13.9838%[9] - 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三人持股1.9056亿股,占比38.1115%[9] 增持计划 - 正达经编拟2025年3月5日起12个月增持,比例不超2%,金额5000万 - 1亿[10] 增持情况 - 截至出具日已增持1000万股,占比2%,金额8475.0279万元[12] - 增持完成后正达经编持股7992万股,占比15.9838%[13] - 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三人持股2.0056亿股,占比40.1115%[13] 信息披露 - 2025年3月5日披露增持计划公告[10][14] - 2025年3月18日披露首次增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公告[14] - 2025年4月8日披露权益变动公告及简式报告书[15] 合规情况 - 正达经编具备增持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及免于要约情形[16][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