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赛生物(68806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凯赛生物凯赛生物(SH:688065)2025-08-01 19:1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规则废止[1]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选举新董事长[2] - 修订后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 - 修订后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5715.5979万股,每股金额1元[3] - 修订后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修订后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3] - 修订后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况除外[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等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91][9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2]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9]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41][4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股东大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等六项内容,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7] 决策与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44]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日通知,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4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7]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0] - 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