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等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得担任[8]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当选须获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会计专业人士提名为候选人应符合条件之一[14]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辞职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6] - 在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专门会议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23] - 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出席,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9]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6]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双方至少保存10年[32]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3] - 公司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3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33]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3]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35]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凯赛生物(6880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