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人[2] - 统一“股东大会”称呼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多项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2,445,375股,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或子公司除员工持股计划外,不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9]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有转让限制[11] - 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和规定[11][1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诉讼等权利[15][16][17]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8] - 股东会审议特定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事项[21][22][23]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股东大会/股东会通知、投票、提案等有相关规定[29][30][3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7][48]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48]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有相应处理[49][50][51]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55] - 董事会负责多项职权,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事项,超过范围提交股东会审议[56][5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3][7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7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81][8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2]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所分配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84] - 不同阶段和情况现金分红有占比要求[85][86]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相应程序通过[8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有通知要求[90][9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相关程序和债权人权益规定[94][95] - 公司清算有相关程序和要求[98][99][100] - 公司章程修改有相应情形和程序[101]
朗姿股份(0026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