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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朗姿股份朗姿股份(SZ:002612)2025-08-01 19:3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 - 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送达通知文件,临时会议5日前送达[7][8] - 临时会议提议2日内报董事长[8]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出[10]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4] 决议规则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另有规定除外[1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提案未通过,条件不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19]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0] 档案与披露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2] - 会议结束及时报送决议备案,按要求提供记录[24] - 特定决议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按规定公告[25] 规则生效与适用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未尽事宜依规和章程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