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等工作3年以上[7]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8]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聘任与解聘流程 - 拟聘任会议召开五日前报材料至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10]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0] 人员接替安排 - 离任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职责与限制 - 不得擅自披露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4] - 公司信息披露指派秘书或代行人员办理[14] 制度相关 - 特定情形修改制度[16] - 与法规抵触依后者执行[17] - 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