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8]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9]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1] - 应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4] - 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2] 提名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30]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30]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33]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提前3天通知[38] - 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9]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9]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58] - 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9]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