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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朗姿股份朗姿股份(SZ:002612)2025-08-01 19:3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修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10] 管理职责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秘书负责组织实施[5] - 证券管理部为日常工作部门,负责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6] 报备工作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须指定专管人员负责报备,名单报证券管理部备案[6] - 内幕信息发生,知情人应告知秘书,秘书组织登记核实后报备[12] 档案管理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知情人需确认[12]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2] 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并报备[17]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公开等[19]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应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0] 信息提供 - 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公开内幕信息需签协议、获董事长批准[21] 异常处理 - 内幕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及时申请停牌[22]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将核实追究责任,涉嫌犯罪报公安、检察机关[24][25]